针对各州及领地首次置业买家补助政策的分析发现,不管居民名下有1套房还是10套房,只要证明未在这些房产中居住超过6个月,即可申请首次置业补贴及印花税减免优惠。
这意味着像29岁工料测量师兼Uber司机马罗(Dean Munro)这样名下已有多套投资房产的人,现在购买一套做为主要居住场所的房产,依然有资格申领首次置业补贴。
马罗自己名下有3套房产,另有4套与家人联合购买房产,总价值超过200万澳元。虽然进入房产投资市场已有10年之久,马罗却一直租房居住。马罗早前终于打算安定下来,花费42.5万澳元买下布罗德梅多斯(Broadmeadows)一栋屋,获得17,620澳元首次置业印花税减免优惠。如果当时马罗购置的是新建房产,还可获得10,000澳元首次置业补助。
“这个情况南澳也是承认的。南澳的首次置业补贴时57.5万澳元以下的新房,满足申领条件,在新房交割后一年内住满6个月。即使以前也有多处投资房,然后再买新房自住也可以申领1.5万澳元的首次置业补贴。
新房包括:公寓和联排别墅的楼花、买地建房(House and Land Package),这5年来申请首次置业最多的是5085邮编的区域。”
阿德莱德K and Brother Building Services的建筑专家表示:这样的情况确实是有的,只要之前购买的一直是投资房,等到想购买自住房时,仍旧可以申请首次置业的补贴。
据悉, 于2000年引入商品及服务税,为抵消增加的住房成本,各州及领地制定出细节稍有差异的首次置业补贴政策。
就西澳及来说,投资者若从未在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购置的房产内居住,或未在2004年6月30日以后购置的房产内居住超过6个月,现购置做为主要居住场所的房产有资格申领首次置业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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