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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象丛生的旅游市场

类别:旅游路线 日期:2017-11-19 19:16:41 人气: 来源:

  2013年10月1日,《旅游法》的实施让旅游业开始迈上轨道。然而,近年来,各种旅游乱象仍备受社会诟病。比如,最近广为关注的辽宁女孩在云南丽江被打毁容事件,以及屡禁不止的“黑一日游”和景区餐饮宰客现象等。

  不合理低价游是由来已久的问题,这类旅游陷阱通常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游客,而在旅游过程中又会加上其他名目强制游客消费。

  “长城贵宾专线游览景点包括八达岭长城、十三陵、十三陵水库、皇家四合院、恭亲王府、颐和园、故宫、海底世界、鸟巢水立方,原价280元现价只需80元一位,老人、学生、军人还可享半价优惠”清明节小长假就要来临,近日,在前门、西单、广场等地,有人公然散发“一日游”小广告,广告上印有“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”“旅游集散中心”“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”等字样,还特别标注“绝无其他杂费”。

  在前门大街正阳门南侧有4个旅游集散中心的岗亭,有工作人员表示,集散中心的旅游项目均是岗亭内售票或网上预约,并没有在外散发小广告揽客;中青旅工作人员也指出,这些小广告上所写的并不是他们的旅游信息。

  因多次被存在强制游客消费、中途加价、实际旅游路线被更改等现象,此类旅游项目被称为“黑一日游”。在,前门、、王府井等游客聚集地,是“黑一日游”小广告的重灾区。

  此前就有业内人士透露,很多非法“一日游”都带有半“”性质,从租用“黑车”、雇佣“黑导游”到“黑店”,已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。正因如此,国旅、中旅、中青旅等正规旅行社已集体退出“一日游”市场。

  2014年,王丽华第一次来就了“非法一日游”,她通过所住宾馆的“一日游”宣传牌上的联系电话报了名。

  “早晨上大巴车前,一位自称 旅游散客中心的胡经理让我们每人交10元保险费,不交钱不让上车。上车后,除了原定的路线被改之外,还临时增加了一个自费景点明皇蜡像宫,每人额外收取160元。”她回忆说,“一位戴着墨镜、人高马大的工作人员开始挨个收钱,有游客交钱,该导游态度、语气地说不交钱就立马下车,你就不要和我们一起去长城了。”

  “如果不能将非法一日游乱象治理好,可能会让那些吃过亏、上过当的游客对产生,进而不再愿意更深入、更全面地欣赏这座城市的文化、历史和风景。”王丽华坦言。

  针对非法“一日游”问题,今年2月底以来,市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总队会同市旅游委、交通委、局及延庆区等相关部门,对水关长城、十三陵等旅游景区的多家旅游商品店开展突击联合执法。通过采取设点临检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景区旅游团队、运营车辆和导游人员逐车检查,共清查“一日游”运营车辆30余辆,查获擅自更改行程的违规运营行为8起,查获“黑导游”3人,为11个旅游团队的200余名游客数万元经济损失。

  目前,“黑导游”已移交延庆区局依法处罚,违规运营车辆和违规旅行社已移交市交通委和市旅游委依法处罚。

  近些年,节假日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,有不少游客反映,旅游景点附近饭馆的菜价比外面贵出一截,不少人质疑这些高价的合,认为监管部门不应宰客行为。

  2015年10月4日,据青岛交通FM897报道,有网友爆料称,在青岛市一家海鲜烧烤店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,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“海捕大虾”是38元一份,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,总价1500余元。经游客报警之后,买单1300多元。

  随后,青岛市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,并对涉事店家作出了罚款9万元,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。

  然而这并非孤例,2015年11月14日,在广西南宁一餐馆内,有市民再次类似情况,她看着菜单点了一份价格为38元的虾,但服务员捧上来时只有一只,与菜单上的数目明显不符。

  2016年2月14日,游客在吃鱼被宰上万元的消息,在当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,刷爆了网络。一位自称来自江苏常州、名叫陈岩的网友发微博说,春节去过年,被导游带去一家叫“北岸野生鱼村”的饭店,两桌吃了1万多块钱。

  陈岩还展示了一张流水单据,打印日期显示,这顿饭是2016年2月9日,也就是大年初二晚上吃的。单据上显示了雅罗鱼、赶条鱼和鳇鱼三种,前两种鱼的单价都是298元,鳇鱼单价为398元。

  陈岩在微博中写道,“贵倒也罢了,店家还乱写鱼的斤两,明明吃了10斤,买单时却成了14斤,与店家理论,店家打人,打了110也不管用,最后结账。”

  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,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,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,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。

  从“天价虾”到“天价鱼”,有不少人感叹,旅游市场不知道还会出现多少“天价”,旅游景区宰客事件频现,但进行的消费者却少之又少。

  4年前去广西桂林旅游的唐先生也遇过类似的事情,他说:“一家三口在餐厅吃饭时要了一条3斤4两的鱼,被餐厅要求支付2380元,折合每斤鱼的价格约700元。”

  据唐先生回忆,点菜时,服务员极力向他们推荐这种鱼,但他们还没有确定要也不知道价格时,餐馆服务员就把鱼杀了,然后被告知价格700块钱一斤。

  一家人付款,也没有吃鱼,直接打了电话报警。最终在介入下,双方都作出让步,唐先生支付1200元餐费后才离开。

  在唐先生看来,旅游景区附近的餐馆数量少,游客多,商家在收取一个较高价格时对消费者要做到事前告知、明码实价、诚实交易,这才属于正常市场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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